问答题

位于市区的某动漫软件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640000元,运抵我国入关地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42000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38000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6000元、税额1760元。
(2)支付给境外某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扣缴相应税款并取得税收缴款凭证。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费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按税法规定应由该动漫软件公司代扣代缴的税款)。
(3)购进一辆小汽车自用,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车辆金额为190000元、装饰费10000元,税额合计34000元。
(4)支付公司员工工资300000元;支付办公用矿泉水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税额850元。
(5)将某业务单元的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出,收取转让款5000000元。
(6)销售自行开发的动漫软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0元。销售额中有800000元尚未开具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进口机器设备关税税率为12%。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期初留抵税额为0)

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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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
2015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5%)

计算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2.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
2015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5%)

计算该公司7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3.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
2015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5%)

计算该公司7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4.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
2015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5%)

计算业务(8)购进汽油、矿泉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5.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
2015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5%)

计算业务(7)购进小汽车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6.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
2015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5%)

计算业务(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应缴纳的增值税。
7.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
2015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5%)

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增值税。
8.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
2015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5%)

计算业务(4)的销项税额。
9.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
2015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5%)

计算业务(3)的销项税额。
10.问答题

位于县城的某运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国际运输资质,
2015年7月经营业务如下:
(1)国内运送旅客,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77.6万元;运送旅客至境外,按售票统计取得价税合计金额53.28万元。
(2)运送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输收入金额26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18万元。
(3)提供仓储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仓储收入金额70万元、装卸收入金额6万元。
(4)修理、修配各类车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1.59万元。
(5)销售使用过的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货运汽车6辆,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24.72万元。
(6)进口轻型商用客车3辆自用,经海关核定的成交价共计57万元、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6万元、保险费3万元。
(7)购进小汽车4辆自用,每辆单价16万元,取得销售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4万元、税额10.88万元:另支付销售公司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4万元、税额0.44万元。
(8)购进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7万元,90%用于公司运送旅客,10%用于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购进矿泉水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税额0.34万元,70%赠送给公司运送的旅客,30%用于公司集体福利。(其他相关资料:假定进口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20%、消费税税率5%)

计算业务(2)的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