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说明书
B.权利要求书
C.摘要
D.请求书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A.发明专利
B.实用新型专利
C.外观设计专利
D.不能申请专利
A.科学发现
B.药品
C.疾病的治疗方法
D.地方志
A.人体微循环系统的发现
B.人体微循环系统的检测仪器
C.人体微循环系统的治疗方法
D.人体循环系统的平面解剖图
A.矮株新稻种
B.肿瘤化验方法
C.足球比赛规则
D.天文新星的发现
A.著作权
B.专利权
C.商标权
D.集成电路布国设计权
A.农业
B.商业
C.交通运输业
D.教育
A.工业
B.林业
C.交通运输业
D.娱乐业
A.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B.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积极的技术效果
C.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产生积极的经济效果
D.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科学性
A.指一种有益的理论方案
B.指工业的再现性
C.我国专利法未对外观设计作实用性要求
D.指社会公众人员都可以将该项技术方案在产业中加以利用和实现
最新试题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
侵犯知识产权罪只能由作为构成,不作为不可能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国际通行的重罪原则、比例原则为指导思想来确定我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条件,所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不属于重罪,所以在司法实务中不能适用技术侦查措施。()
如果行为人以假冒手段侵犯某一特定专利权的,可能发生假冒专利罪与诈骗罪法条竞合现象,根据“特别法条优先适用于普通法条”的法条竞合处理原则,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的行为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2月起,被告人周某某租赁外省某丝绵厂厂房,雇佣人员生产假冒“恒源祥”“富安娜”等注册商标且属伪劣产品的蚕丝被,并对外销售牟利。被告人周某某作为工厂经营负责人,具体负责联络购入生产所用原材料及联系销售产品,其妻张某甲、妻妹张某乙、其连襟沈某分别负责生产管理、采购原材料及打包装运侵权产品等环节。2018年8月至10月,周某某通过上述制假工厂生产、销售各类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册商标的蚕丝被3012条,销售金额逾十八万元,获利十万余元。公安人员查获待销售的假冒“恒源祥”“富安娜”注册商标蚕丝被2000条,价值十二万元,以及大量假冒伪造的“恒源祥”“富安娜”商标标识、合格证、外包装手提袋等。本案件下列情形哪些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制造侵权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标签标识、生产技术、配方等帮助,或者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同一种商品”是指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
“故意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若“情节严重”方可构成犯罪。根据相关解释和司法实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情节严重”,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