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刘招华在桂林基本情况 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大毒枭刘招华聪明狡猾、能言善辩,具有超常的反侦查能力,靠着这些“本事”,刘招华以投资者身份在桂林“风光”了近五年,几乎成就了他重新制毒并洗钱的三大步罪恶计划。
第一步,隐藏真实身份。2000年,刘招华潜入桂林后,首先想到的是改名换姓。经过周密计划,他把目标锁定在桂林全州县龙水镇同安村委作为再造“合法身份”的利用对象。经过一番操作,刘招华得到了 安村委为其出具的,用于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补登”证明,并据此办理了“合法”的居民户口,各“李森青”。由此,刘招华便取得了桂林境内“合法”身份,为其在桂林近五年的逃亡及洗钱之路打开了绿色通道。
第二步,大造投资声势,实际投资却不大。从2001年开始,刘招华、向龙胜、临桂当地政府大肆吹嘘要拯救濒危植物红豆杉,批量获取具有抗癌作用的红豆杉提取液——紫砂醇,并附属生产提取“洋葱素”,为此他在桂林成立了“桂林胜康天然生物研究所”,并注资100万元在桂林成立了“桂林市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公司开发种植红豆杉和洋葱。2001年初,刘招华在龙胜县平等乡投资300万元开发了种植面积达1千6百亩的红豆杉林场。次年2月,在刘招华的游说下,临桂县政府同意刘招华的森森公司拥有对该县凤凰林场70年整体租赁经营权。在协议上,刘招华承诺第1年投入1.3完成红豆杉种植及深加工厂房建设,3年内完成总投资3亿元。协议签订后,刘招华将异地制毒收入转存在中行开立的化名为“鲁涛”的个人结算账户上,然后在2003年2月13日至18口间,分3次把600万元汇至临桂县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账上。此外,刘招华还宣称将在临桂县两江傎白岩村投资8000万元建洋葱种植基地,并建提取“洋葱素”工厂一座。当时新华网广西频道报道称,该龙头企业的启动,将带动两江镇在一两年内发展洋葱种植1万亩,使两江成为洋葱之乡,年创利税800万元以上。经过一番大造声势后,刘招华顺理成章地成为临桂县乃至桂林市政府的座上宾,政府把森森公司树为招商引资的成功典范。但从公安经侦部门了解到,刘招华在桂林投资实际上是雷声大、雨点小,并且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了项目资金的投入。凤凰林场工人介绍,刘招华不但没有在红豆杉提取液工厂的建设上采取任何行动,而且连红豆杉幼苗的施肥护理也省去了。两江镇的洋葱项目建设也无实质性进展,“我们打电话催促他早日进驻,他总是推说资金还没到位,再往后,就发现他换了手机号码,而且是不断地换”。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回忆说。到2005年刘招华在桂林再次败露出逃,其投资共约一千万元。
第三步,酝酿更大的制毒洗钱阴谋。据当地公安经侦部门掌握的情况,大毒枭刘招华之所以选择龙胜县平等乡作为其红豆杉种植基地,主要是看中该乡处于偏远大深山,是瑶胞居住区。同时刘招华还在临桂县距凤凰林场不远一偏僻处开发了一个大岩洞,以上两处正是刘招华认为比较理想的制造毒品基地,但其制毒洗钱的阴谋最终并未得逞。
简述刘招华制毒案对招投资领域反洗钱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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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答题

2007年2月26日,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收到浙江省邮政储汇局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反映其辖属绍兴嵊州市邮政局储汇分局出现短期内较多用户向同一异地个人账户(户名“王××”)集中汇款的情况,且汇款行为反映出诸多疑点,如汇入地集中、汇款金额均为2000元整数倍等,且有客户声称其汇款为具有高返利性的投资。杭州中心支行对邮政储汇局的报告非常重视,指导其深入调查账户持有人背景及交易情况。经查证,该账户于2006年12月25日开立于大连某邮政储蓄所,截至2007年2月26日,该账户共发生异地汇入及取款业务金额分别达到620万元和550万元,汇款地点主要集中在浙江绍兴嵊州市、新昌县。经过对交易特征的分析和汇款储户的了解,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初步判断该账户可能涉嫌通过传销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在上报可疑交易报告的同时,该行继续对该交易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持续的资金监测,并在辖内组织开展了大量的行政调查。对调查获知的各项信息汇总分析后发现,与“王××”及随后出现的“吕××”等人有关的可疑交易涉嫌非法传销、许诺高额获利非法集资等情况,并且出现汇款人员由绍兴辖属的嵊州市、新昌县向丽水市辖属的松阳县、遂昌县扩散的情况。鉴于案情重大、涉及资金金额巨大,而收款人均为外省人员,一旦携款潜逃,将给涉案群众带来巨大冲击。7月6日,由浙江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由绍兴辖内的嵊州市和丽水辖内的遂昌县公安局分别立案侦查。经初步查明,嵊州市和丽水市两地涉案资金分别达到3400余万元和1100余万元,参与群众近千人,涉案犯罪嫌疑人20余人。
简述反洗钱部门在案件查处中应做的主要工作。

8.多项选择题下列哪项犯罪不属于《刑法》修正案第191条规定的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A、破坏金融秩序管理犯罪
B、贪污贿赂犯罪
C、偷漏税犯罪
D、走私犯罪
E、抢劫
F、非法集资

9.多项选择题《解释》细化了洗钱犯罪中“明知”的司法认定,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列举了六种推定“明知”的具体情形,下列属于六种情形之一的有()。

A、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B、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C、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D、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
E、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
F、协助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10.多项选择题《解释》在刑法规定的七种洗钱行为之外,明确规定其他属于“其他方法”进行洗钱,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列属于其它情形之一的有()。

A、通过购买房产、土地、汽车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B、通过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C、通过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
D、通过买卖彩票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E、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F、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