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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捐赠一批专门的衣物给灾区,签订了捐赠合同,后甲公司未如约履行义务,因是捐赠给灾区,故该赠与合同必须要进行公证。
甲给自家的轿车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一天,甲在驾车行驶过程中超速行驶,将闯红灯的行人乙撞伤,乙治疗花去医药费为10万元,在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之后,乙仍有一部分未获赔偿。对于未获赔偿的部分,下列说法错误的()
医生在为病人看病时,若病人身体只是有些小问题,但无大碍,则不需要告知病人任何与病情相关的情况。
甲养有一只拉布拉多狗,因疫情原因,甲失业在家,经济拮据,无法再继续养狗。遂某天天黑趁无人注意,将该狗运到离家十公里远的河边遗弃。第二天,该狗将在河边玩耍的几个小学生咬伤。此时,甲应当对此承担侵权责任。
甲在超市购买了蓝天公司生产的吹风机,在使用时吹风机突然爆炸,甲因此受伤。在何种情形下,蓝天公司不需要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甲在医院治病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甲向法院起诉,医院声称与甲患病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了,无法提供病历材料,此时法院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在侵权案件中,若行为人是出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主行为、无因管理、依法执行职务、权利的正当行使、受害人同意等原因导致受害人遭受损失的,则行为人不需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反之则需要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甲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正常行驶过程中为躲避前面乙驾驶地逆行的货车而急速转弯,撞上了旁边的土堆,受了重伤。后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说明,对于该交通事故,甲乙各负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同时查明,该土堆是丙违规堆积的砂石,若无土堆,则甲不会受那么重的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侵权责任为位于《民法典》的最后一编,具有兜底的作用,至此《民法典》形成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行为——民事责任”四位一体的立法体例。从权利本位视角来看,侵权责任编属于护权法,即侵害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孕妇甲离预产期还有一个月时,独自一人到医院做常规检查,因医院当天看病的人比较多,甲不小心被人撞到导致羊水破了,必须立即手术。由于情况十分危急,甲必须要立即进行剖腹产,然而甲却坚持顺产,且医院无法联系上甲的家属。经医院负责人批准,医院最终为甲实施了剖腹产。医院只有在取得孕妇或者其近亲属的同意才能进行剖腹产,故医院的行为侵犯了甲及其近亲属的知情同意权,故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